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

公僕索賄換不取締

..發現假農舍 公僕索賄換不取締
自由時報 – 2011年11月2日 上午4:4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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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大照片.發現假農舍 公僕索賄換不取締




放大照片.發現假農舍 公僕索賄換不取締
....〔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、吳俊鋒/台南報導〕台南市仁德區公所技士蔡金德,掌有通報、查緝、取締農地違建職權,未料發現「假農舍、真工廠」後,非但不查處,還向屋主索賄,卻在酒家門口收賄時被「人贓俱獲」,檢方訊後將蔡嫌聲押獲准。

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接獲線報,蔡金德利用農地違建業者被查報,擔心遭重罰或拆除之際,透過跑照代辦業者黃儒勳向對方索賄,索賄金額約為罰鍰一成,即5萬餘元。

黑金組檢察官江孟芝,與廉政署檢察官許嘉龍會同台南市調查處,前天起對蔡金德與黃儒勳進行全天候跟蹤。專案小組發現黃儒勳前往仁德中洲,向程姓違建屋主收款,並在「小南國」酒家門口,交付賄款5萬元給蔡金德時,當場逮獲二人。

專案小組跟蹤期間,意外發現仁德區公所有3名公務員,下午上班時間集體蹺班,到區公所附近的「桂花香」、「小南國」等酒家,二度「續攤」喝花酒,紀律敗壞,令人嘆為觀止。

檢察官複訊後,認為蔡金德、黃儒勳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,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,且有串證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
遭索賄的程姓屋主強調,當初蔡金德出示空照圖,指稱違規使用,因此商請黃儒勳協助詢問,公所回覆拆除或罰款6萬元,他選擇後者,將錢交給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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